先前經由衛亞的推薦拜讀了東野圭吾的作品。

雖然小時候曾看過日劇《變身》,但對東野圭吾一直都只有影像化後的印象

讀了《誰殺了她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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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兩本依舊是讓讀者猜犯人是誰

首先是《誰殺了她》

關鍵是最後一章與前面哥哥曾經說到,因為刀子的右邊黏到塑膠削,

再加上最後一章男嫌犯潤一與佳世子的說詞。

 

首先先決條件是

1.有兩個安眠藥要包

2.有兩個備份鑰匙(一個是佳世子的, 一個是潤一擁有,但有一個已經放到信箱裡)

3.葡萄酒佳世子不會喝酒,被殺的園子喝不多,葡萄酒瓶卻全被倒掉

4.菜刀的右側面有塑膠削

5.佳世子是用右手寫字(但文中都強調左撇子會被矯正成右手寫字)

6.被殺的園子是左撇子

7.鬧鐘在周五調到一點,不知道是周六凌晨一點還是周六下午一點啟動裝置

 

 

而證據就在加賀把垃圾桶的東西拿回當證物,哥哥說著"他是親眼目睹到"

就是那唯一的證據,而那證據會用親眼目睹就是哥哥有要佳世子將安眠藥吞下的那一幕

因為會這樣推論是哥哥想起加賀要他撕名片,想起人總會用慣用手撕名片,

且加賀還故意用左手把垃圾桶翻倒(我個人認為是用他不慣用的那隻手,所以無法使力)

即使是被迫改成右手簽名的佳世子,再撕東西或是切東西也會用自己慣用且有力的手。

 

 

書中沒有解釋佳世子和潤一的慣用手,但根據上面的說詞,加上哥哥因為親眼目睹所以知道犯人是誰

表達的有兩件事

1.藥包絕對不會是一個右手撕,一個左手撕,因為一個右手撕是確定潤一先讓園子昏睡時使用的

若是用左手有可能是園子自殺,這點不成立,所以藥包兩個都是右手

2.若佳世子和潤一都是右撇子,那哥哥絕對不會知道誰是犯人,而他強調他已經目睹到

表示只有他目睹佳世子用"左手"撕藥包,這一切才會成立!

 

 

那麼推論的犯案的順序是以下

1.潤一也許是用要跟園子複合當藉口,進入她的房間預謀殺害園子,在她的葡萄酒放入安眠藥(解開一包)

2.後來在預謀殺園子的過程,正巧佳世子按了電鈴,沒有人開她就自己打開門

3.後來潤一就把信件給佳世子看,跟她說他還是殺不下去,所以後來因為要製造不在場證明潤一就先行離開

4.留下的佳世子也許沒時間和潤一溝通,所以不知道酒杯和酒瓶是哪裡被下藥,於是將酒瓶全倒掉,酒杯也是倉促洗乾淨。

5.後來潤一在一兩點接到佳世子的電話,正巧在他家的友人就回家,潤一就在兩點過後又來園子家繼續犯案。

6.所以這時候就只能解釋鬧鐘設定一點,是指禮拜六的中午一點(因為凌晨一點潤一還在家裡),或是潤一直接電擊園子, 再把時間調到凌晨一點當作自己有不在場證明。

 

但不管如何,園子還是死了,而兇手就是潤一。

 

感想:這兩本比較起來,我特別喜歡《誰殺了她》劇情很快就帶入到正題,且以哥哥的角度就是甚麼都不知道的觀眾的角度。

且加賀出現的時間也比較多>///<再看這本前我還沒看過任何加賀的印象,所以我當初在看~總覺得很像阿爾敏(我是進擊粉啦)

就是有一種聰明美男子的FU~且很喜歡東野敘述的男角。

 

再來就是《我殺了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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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初看到第二章還有點看不懂,想說為何會把神林貴宏用第三人稱

才發現這是運用三位嫌疑犯的"我"觀點來寫

 

死者是過氣暢銷作家"穗高誠"因為後期製作電影而讓穗高企劃負債

在婚禮實用的鼻炎藥是被人換成的毒藥,而那毒藥是在動物醫院工作才能得到的毒藥

 

嫌疑犯

1.神林貴弘──對妹妹美和子(穗高誠的未婚妻)有超越親情愛的哥哥

2.雪笹香織──美和子的經紀人,曾與穗高誠有戀史的

3.駿河直之──穗高誠的經紀人,曾經愛上為了穗高誠自殺的準子

 

關係人

神林美和子──知名的詩作家,跟哥哥有段禁忌戀,喜愛著穗高誠

浪岡準子──在穗高誠與美和子交往前與交往時都一直和穗高誠交往,曾以可以和穗高誠結婚為前提才墮胎的動物醫院工作女性

 

中間用不同角色的"我"來讓讀者了解到,原來他們和穗高有這段關係

是說我真心覺得穗高誠非常過分=..=

 

雖然書中最後說這本比之前那本好猜兇手,但其實我的直覺是駿河,但看完之後一頭霧水。

去找了網路上的資訊,我認為這個說法非常的合理

 

首先是關於毒藥的數量

1.最一開始是12顆

2.做壞一顆→11顆

3.將兩顆在神林貴弘面前放入藥瓶,被穗高丟到垃圾桶後來被貴弘拿走了兩顆→9顆

3.準子自殺吃了一顆→8顆

4.跟蹤穗高和神林將準子屍體運回公寓的雪笹拿走一顆→7顆

5.雪笹目睹了原本剩七顆,在駿河擦拭指紋時變成六顆,駿河拿走一顆→6顆

6.書中三百多頁加賀說,他是指包括做壞的那顆剩六顆,也就是第二項已經扣除掉的他也算在內,表示這時候只剩五顆,有人到準子房間拿走一顆

而那個人絕對不是神林貴弘,神林不知道準子的家,自然無法拿走少的那顆,自然只有駿河和雪笹

 

接下來是最關鍵的那句話,

加賀說了

在包包 藥瓶 藥盒的其中一樣有著不明指紋,不是你們幾位也不是穗高先生,辦案小組幾乎覺得這和命案無關,但我發現某人應該是有這指紋的所有人。

 

以下就是看到網路推論,才明白的點,

所謂的不明指紋,想想為何會有不明指紋

大家都周旋在要"如何把毒藥放入藥盒"

反過來想,藥瓶或許無法更換(買新的就沒有穗高誠的指紋因為是由美和子保管,且最終拿到穗高手中只會是藥盒)

包包更是無法更換(因為會牽扯到很多指紋和習慣的問題)

無法法入毒藥,那可以更換藥盒,

那麼一模一樣的藥盒誰會有呢?或許會覺得買同樣的就好?

但這時候有人擁有了同樣的藥盒,那可以省去指紋的問題,

那就是文中有提到穗高的前妻擁有了和穗高同樣的藥盒。

而因為前妻改嫁,把東西寄回給穗高,穗高又把東西都寄給經紀人駿河,

所以加賀說的不明指紋就是"前妻"而擁有者知道,指的就是"駿河"

 

所以少的那顆是同棟大樓的駿河所偷拿走的,也就非常合理。

 

 

犯案的地方是在118頁,駿河先把西口給的藥盒放入口袋,巡視四周,看到侍者再將準備好放入毒藥的藥盒交給了侍者

 

以上就是這本書大概的推論。

接下來就是去看解憂雜貨店囉(歡呼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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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夏天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